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告知书
1、转出
办理条件:
员工首先应注销在市医保的职工医保才能办理转出业务。
所需材料:
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一份,盖原参保单位公章,写清转入地医保中心全称、地址、邮编。
2、转入
办理条件:
医保关系转入需要有原参保地医保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、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,河北省外参保机构只出具参保凭证,这种情况需要我医保中心给对方医保机构开具联系函,待对方将变更信息表邮寄过来后再办理转入接续手续。
开具联系函所需材料:
1、《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》
2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
3、参保证明材料复印件
4、《劳动合同》复印件
(以上材料均需盖现参保单位章)
转入接续所需材料:
1、《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》(盖单位章)
2、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(盖单位章)
3、《参保凭证》
4、《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》
时间节点:
职工每月将医疗保险转移相关材料提交到负责本单位的客服专员处,客服专员每月28日前提交给医保专员,医保专员次月1-10号到医保中心办理业务。
特别提示:
1、《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》中, “通讯地址”、“邮政编码”为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的信息。
2、《参保凭证》、《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》上所盖章必须是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的公章或转移接续专用章(部门章无效),内容完整、机打。
3、变更信息表开出后三个月内有效,请及时办理。
如有问题,请员工致电相应客服经理。
河北诺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
办公地点:高新区天山大街副69号,乘28路、553路、103路车河北中医骨病医院站下车,北行50米路东,汾河道东行100米
官方网站:www.hbhro.com
咨询/投诉热线:400-666-5643
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:
地址:石家庄桥西区槐安西路9号(槐安路与南长街交口东北角)
乘车方式:市内可乘3、36、49、81路到市人才大厦下车东行即到
慢性病认定、报销告知书
办理条件:
员工患有石家庄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三十种慢性病的,先要进行慢性病认定,认定成功后医保中心发放慢性病贴,次月起享受慢性病待遇。医保中心每年3月、8月收集慢性病申报材料,每年4月、9月组织相关专家认定。
认定所需材料:
1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;
2、门诊相关资料、住院相关病历复印件;
3、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;
4、《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病种认定表》2份;
5、身份证复印件1份。
职工在本人门诊定点发生的普通病种和慢性病病种门诊医疗费、住院医疗费,应由个人自付的,由个人与协议医疗机构直接结算;应由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由协议医疗机构记账结算。
职工在医保关系中断期间(中断不超过六个月)发生的医疗费,可以将相关材料交给单位,次月由单位医保专员到医保中心统一报销。
医保关系中断期间发生的医疗费报销所需材料:
1、诊断证明
2、费用收据
3、住院的提供费用明细、出院记录
4、相关病例复印件
5、身份证复印件1份
时间节点:
职工每年2月、7月前将慢性病认定材料提交到负责本单位的客服专员处,客服专员每年2月28日、7月28日前提交给医保专员,医保专员每年3月、8月1-10号到医保中心提交材料。
职工在医保关系中断期间(中断不超过六个月)发生的医疗费,每月将报销相关材料提交到负责本单位的客服专员处,客服专员每月28日前提交给医保专员,医保专员次月1-10号到医保中心提交材料。
特别提示:
1、慢性病病种门诊医疗费的起付线为200元,支付比例分别为: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90%;二级医疗机构85%;三级医疗机构80%。
2、患有两种及以上慢性病的,起付线不累加,年度支付限额累加,最高年度支付限额5000元。
3、费用水平较高的病种为3000元,具体病种为:
(1)糖尿病(合并严重并发症);
(2)慢性肾功能衰竭(未达到透析程度);
(3)精神障碍;
(4)系统性红斑狼疮;
(5)肝硬化;
(6)帕金森氏病;
(7)重症肌无力;
(8)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;
(9)系统性硬化;
(10)血小板减少性紫癜;
(11)慢性骨髓炎;
(12)运动神经元病。
4、费用水平较低的病种为2000元。具体病种为:
(1)高血压(Ⅲ期高危及以上);
(2)风心病;
(3)肺心病;
(4)慢性阻塞性肺疾病;
(5)心绞痛;
(6)心肌梗塞;
(7)慢性心房颤动;
(8)各种慢性心力衰竭;
(9)脑血管病后遗症(有严重功能障碍);
(10)慢性肝炎;
(11)慢性肾炎;
(12)肾病综合征;
(13)类风湿性关节炎(有严重肢体功能障碍或严重脏器损伤);
(14)癫痫;
(15)活动性肺结核;
(16)股骨头坏死;
(17)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;
(18)白细胞减少和粒细胞减少症。
如有问题,请员工致电相应客服经理。
河北诺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
办公地点:高新区天山大街副69号,乘28路、553路、103路车河北中医骨病医院站下车,北行50米路东,汾河道东行100米
官方网站:www.hbhro.com
咨询/投诉热线:400-666-5643
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:
地址:石家庄桥西区槐安西路9号(槐安路与南长街交口东北角)
乘车方式:市内可乘3、36、49、81路到市人才大厦下车东行即到
特殊病种认定、报销告知书
办理条件:
员工办理特殊病门诊报销,首先需进行特殊病认定,认定成功人员才能进行特殊病门诊报销。
认定所需材料:
1、填写《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病种认定表》一份(加盖病种诊断医院的医保科章和单位公章)。
2、身份证复印件一张。
3、近期彩色1寸免冠照片一张(背面写好名字)。
4、具备相应资质的二级及以上级别医疗机构开具的诊断证明(加盖诊断专用章和医保科章)。
5、相关病历资料(出院小结、影像学检查报告、手术记录、病理报告、透析记录,及相关化验检查等病历资料的复印件,如果无住院病历,经核实后提供门诊资料。
认定成功后发放《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病种就医证》(以下简称《就医证》),自认定成功之月起享受待遇。
门诊报销所需材料:
1、《就医证》复印件;
2、门诊病历记录复印件;
3、相关检查报告复印件;
4、外检(治)外购药品审批表;
5、医疗费票据;
6、个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时间节点:
职工每月将特种病认定、报销相关材料提交到负责本单位的客服专员处,客服专员每月28日前提交给医保专员,医保专员次月1-10号到医保中心提交材料。
特别提示:
特殊病种范围
1、需门诊放化疗的恶性肿瘤(含脑瘤);
2、需门诊治疗的白血病;
3、需门诊透析的慢性肾衰竭;
4、需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的器官移植;
5、需门诊治疗的血友病;
6、需门诊治疗的再生障碍性贫血;
7、需门诊治疗的重性精神病(精神分裂症;分裂情感性障碍;偏执性精神病;双相情感障碍;癫痫所致精神障碍;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)
如有问题,请致电相应客服经理。
河北诺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
办公地点:高新区天山大街副69号,乘28路、553路、103路车河北中医骨病医院站下车,北行50米路东,汾河道东行100米
官方网站:www.hbhro.com
咨询/投诉热线:400-666-5643
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:
地址:石家庄桥西区槐安西路9号(槐安路与南长街交口东北角)
乘车方式:市内可乘3、36、49、81路到市人才大厦下车东行即到
危重抢救病种报销告知书
办理条件:
职工患《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危重抢救病种管理办法》所列病种,可就近就医。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的,待病情稳定后,应及时转往协议医疗机构诊治。
危重抢救病种门诊报销所需材料:
1、填写《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危重抢救病种认定表》一份(由主管医师填写,加盖单位公章)
2、诊断证明(加盖诊断证明章)
3、病历复印件
4、检查及化验报告复印件
5、危重抢救医疗费收据及医疗费明细
6、危重抢救病种接续的住院医疗费收据
7、出院小结复印件
8、身份证复印件
参保职工外出期间因诊治危重抢救病种目录所列疾病的医疗费,还应提供:
1、外出证明
2、出差探亲地门诊或住院病历资料
3、医疗费收据
4、医疗费明细
时间节点:
职工每月将急诊抢救报销相关材料提交到负责本单位的客服专员处,客服专员每月28日前提交给医保专员,医保专员次月1-10号到医保中心提交材料。
特别提示:
职工诊治危重抢救病种,应于3个工作日内报医保中心备案(电话:83865006),在工作日内,去人去电均可备案。
病种范围:
(一)呼吸系统疾病(7种):呼吸衰竭、肺性脑病、急性肺栓塞、大咯血、张力性气胸、血胸、肺爆震伤。
(二)循环系统疾病(8种):急性心力衰竭、慢性心力衰竭(三、四级)、严重心律失常(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、急性心房颤动及反复发作心房颤动、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、室性心动过速、心房扑动、心室颤动、心脏骤停)、急性心肌梗塞、急性主动脉夹层、高血压危象、高血压脑病、心脏挫伤。
(三)消化系统疾病(3种):急性消化道大出血、肝性脑病、重症急性胰腺炎。
(四)内分泌系统疾病(3种):甲状腺危象、垂体功能减退性危象、肾上腺危象。
(五)代谢疾病(1种):糖尿病酮症酸中毒。
(六)神经系统疾病(5种):脑疝、急性出血性脑血管病、急性大面积脑梗死或脑干梗死、癫痫(大发作、持续状态)、脑挫裂伤。
(七)理化因素所致疾病(2种):急性药物(含农药)中毒(中度及以上)、急性一氧化碳中毒(中度及以上)。
(八)其它疾病(8种):休克、弥漫性血管内凝血、昏迷、脏器破裂、脏器穿孔、脏器梗阻、外伤大出血、骨折。
如有问题,请员工致电相应客服经理。
河北诺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
办公地点:高新区天山大街副69号,乘28路、553路、103路车河北中医骨病医院站下车,北行50米路东,汾河道东行100米
官方网站:www.hbhro.com
咨询/投诉热线:400-666-5643
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:
地址:石家庄桥西区槐安西路9号(槐安路与南长街交口东北角)
乘车方式:市内可乘3、36、49、81路到市人才大厦下车东行即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