诺社保人力指南服务

石家庄生育险办理流程告知书

申请生育津贴告知书

办理条件: 正常缴纳医疗保险费。
办理流程: 女职工生育后请及时上交生育材料,不跨年度报销。材料如下:
①诊断证明书原件一份(说明顺产、难产、剖腹产需盖有医保诊断专用章);
②生育住院费用收据原件(必须是职工医保收据);
③生育住院费用明细原件;
④生育出院记录(难产的需提供分娩记录);
⑤准生证和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(非石家庄市及14县的准生证以及生育申报系统未调出准生证信息的,需提供准生证和出生医学证明原件、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、复印件——复印户主首页、户主页及职工本人户口页);
⑥异地生育的需提供《石家庄市市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易地生育备案表》(职工保存那份)。
每月15日-27日之间,将材料交至诺亚公司,诺亚公司录入信息后打印《石市市区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》一份,本人签字确认;次月15日后,若有上交准生证、户口本等原件的可到诺亚公司取回材料原件。
特别提示: 流产待遇申报材料
1、诊断证明书
2、医疗费收据
3、住院治疗的提供出院记录,医院盖章;门诊治疗的提供相关门诊病历及化验检查报告复印件
4、有生育证的,提供复印件;没有办理生育证的提供夫妻结婚证复印件并填写《生育情况承诺书》(仅限尚未办理第一个子女或第二个子女生育证而流产的)
5、《石家庄市市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》
6、《石家庄市市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申报明细表》
注:凡提供复印件的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章。
如您是当年12月25日前出院,需要您当月月底之前携带报销材料来人才中心办理手续。跨年不予报销,请您及时办理!

如有问题,请致电相应客服经理。
河北诺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
办公地点:高新区天山大街副69号,乘28路、553路、103路车河北中医骨病医院站下车,北行50米路东,汾河道东行100米
官方网站:www.hbhro.com
咨询/投诉热线:400-666-5643

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:
地址:石家庄桥西区槐安西路9号(槐安路与南长街交口东北角)
乘车方式:市内可乘3、36、49、81路到市人才大厦下车东行即到